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室内装饰行业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室内装饰是集设计、施工、材料为一体,属于艺术类服务行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为适应室内装饰发展需要,加强室内装饰行业队伍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装饰企业管理水平。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是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实行就业准入目录》和《行业的有关持证上岗的规定》,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劳动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以成经行[2000]2号文,“关于成都室内装饰行业国家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通知”要求装饰行业各个岗位需持证上岗。按照《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资格管理办法》、《全国室内装饰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室内设计师专业守则》的要求。结合我市行业实际,室内装饰企业应按资质等级配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进行不断的教育培训是每个室内装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提高工人队伍素质,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设计、施工队伍,树立企业良好的经营形象,增加企业竞争能力,也是行业宏观管理的必要要求。各企业应积极做好岗位培训考核并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一)管理岗位:
1、室内设计师(分资深设计师、高级设计师、中级设计师、助理设计师)需中专以上相关学历,参加考试合格,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资格证书;
2、室内装饰项目经理(分甲、乙、丙三级);相关专业。三年以上,室内装饰施工经历;
3、装饰工程监理(分监理工程师、助理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级)需考核相应技术职称;
4、室内装饰预算员;
5、室内装饰质检员;
6、室内装饰施工员;
7、室内装饰监理员;
8、室内装饰安全员(以上岗位配备人员,按行业【2001】15号文件要求)由行业协会颁发证书。申报相关资质,资质年检时需要考核相关人员。
(二)专业工种有:
1、装饰装修工(包括抹灰工、建筑油漆工、金属门窗工);
2、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
3、手工木工(包括家具手工木工)
4、维修电工;
5、管工;
6、装饰美工(包括商业美工、装饰美工)
以上工种专业级别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级
二、培训
三、时间:专业培训,人数达30人,即行开班。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管理岗位证书
1、申请管理岗位人填写《成都装饰培训班学员登记表》1份,交1寸彩照2张;
2、申请项目经理填写《项目经理登记表》1份,交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
3、申请室内设计师填写《室内设计师资格申报表》1份、《室内设计师培训与考试报名表》1份,交1寸彩照3张,学历证书复印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4、申请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登记表》,1寸彩照2张,学历、技术职称复印件。
(二)申报工人职业技能证
1、填写《成都市职业技能鉴定表》1份,交1寸彩照1张,2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工人职业资格证书需进行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
3、工人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基本要求:初级: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中级: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高级:从事本工种13年以上,具有职高、中专以上学历;
4、技术工人考核合格,颁发相应的会员证及专业证书。
五、报名地址
地址: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号
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028—8678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