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撤销协会“商学院”等下设机构的公告
依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以及《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协会章程》、《协会下设机构和负责人管理办法》、《协会下设机构考评办法》、《协会下设机构工作任务》等制度,结合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服务队伍能力建设的需要,经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研究决定对协会以下机构作出撤销机构及建制的决定,具体如下:
一、撤销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商学院”、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行业学院”、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明雪设计学院”的机构建制。
二、以上机构自本公告发文之日起全部撤销,原办公场地、相关人事任用、网站、公众号等全部废止,即刻停止相关宣传、活动及工作。
三、协会各部门及下设机构不得在计划成立冠以 “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的机构。
四、协会下设机构建设是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的有效举措,其作用是为会员、行业和社会提供公益、专业的服务;协会对下设机构的建设遵循的指导思想是以规范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促进其充分发挥在行业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基本原则是坚持依法成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并重,坚持自律管理与监督管理并重,坚持持续建设与不合格撤销并重;主要目标是促进机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功能作用充分发挥,自律管理得到加强,形成政府监管、组织自律、社会监督的行业服务体系,实现能够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服务会员、行业和社会的目标。
协会现有下设机构的查询可登陆协会网站www.cidasc.org(“协会介绍”栏目)或拨打电话028-86782133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21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