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文件
川室协〔2020〕07号
关于严格规范协会及各下设机构
组织公益事业募捐活动的通知
协会各下设机构:
为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协会及各下设机构组织公益事业募捐活动,促进行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开展,为规避因管理不善带来的风险,保障协会稳定健康发展,针对协会组织公益事业工作,协会各下设机构在计划开展公益事业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四川省民政厅作为公益事业行政职能归口的部门,协会组织的公益事业类的活动,原则上均对口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民政厅每年有大量四川省区域内相关扶贫计划及任务,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均可报名参与;
二、协会及下设机构负责人在未报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的情况下,不得以协会及其下设机构的名义随意开展涉及集资、募捐财物等相关公益活动;协会及协会下设机构原则上也不以组织者的性质组织或辅助参与非对口四川省民政厅直接管理的扶贫等公益事业活动;
三、协会及各下设机构成员以个人名义参与的相关组织发起的公益扶贫活动等除外;
四、协会及各下设机构不得在带有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机构性质的网站、公众号、对内对外交流群等上面,以协会或下设机构名义去发布未报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的协会或下设机构组织公益扶贫活动的文章或信息。
以上原则协会各下设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犯,协会将按照下设机构管理办法、下设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对当时责任人给于警告、记过等处理,对于在机构网站、公众号等上违规发布协会及机构组织相关募捐等公益活动的,将根据情况予以网站、公众号移交协会网管代管或注销的处理,望各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20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