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投诉案例,教您读懂装修,规避装修风险(9月案例)
投诉时间:2020-09-17
投诉人:刘**
被投诉公司: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在客厅主墙有肉眼所见明显波浪纹,墙纸粘贴多出出现开合和颗粒,次卧和书房特大块玻璃表面上有明显不可擦除划痕,新房防盗门因安装有严重变形和撬痕痕迹,在给交房人员反馈时交房人员态度很恶劣,等问题使新房至2020年4月底整改完上述中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从2019年7月到2020年8月一直未能入住,特此给我们全家带来入住的困扰和损失,我们一家也付出了一年多的时间和精力,我们全家在外租房又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
诉求
要求开发商对以上提出的明显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达到入住条件,并对因房子质量问题没能及时收房入住近一年来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给予补尝。
1. 租房费2600元/月×13个月=33800元
2. 物业管理费166.69元/月×13个月=2166.19元
3. 滞纳金556元
4. 精神损失费1000元/月×13个月=13000元
5. 交通费60元/次往返/×每月8次×13个月=624
投诉受理情况:省室内装饰协会装修维权工作站受理并移交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室内装饰装修投诉受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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