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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案例:签署合同需谨慎,合同生效需履约
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数:1463    分享到:
 


投诉案例:

投诉时间:2019-09-09

投诉公司:室内装饰装修企业

投诉内容:我是凉山西昌这边的人,在西昌市买了一套商品房,在2018年11月21日,成都的**下装修公司来西昌以搞“彝族年装修活动”,现场以套餐形式、赠送家具、家电,灯具、免费出设计图纸等,第一次找装修公司没经验,我经不住他们的软磨硬泡参加了活动,我支付了3700元定金,交定金前销售人员事先承诺如果不想装修了随时退,只要没开工。接下来的一周装修公司客服人员就又催促我去成都选材料交钱,我电话回复:“都还没交房,也没设计方案,我如何选材料”。客服人员回复我可以到公司这边来先选材料,选材和设计不分先后的,我还是不同意去选材料。期间我也和设计师微信上沟通,让他发设计的装修效果3D图发给我,设计师说发给我意义不大,还是坚持让我过去,工作忙我就一直没去。12月20日,又开始打电话说:“年底了,公司冲销量,明年公司材料会涨价,得抓紧时间交钱,保留我定的是最低价,他们在2018年12月23日主动提出到西昌来,让我先支付32000元,这样就免得麻烦还去成都交钱。”家里奶奶在12月19日去世,我们赶回去奔丧尸,这几天心情沉痛,丧假满了赶着回县城上班,他们负责设计的陈某来在西昌茶楼又催促我支付了32000元,12月25日又让我通过微信里补了299元,三次合计35999元。今年8月底由于工作可能会变动,我不准备装修了。我打电话到公司协商当初承诺的只要没动工装修,就可以退,但是装修公司不认了。现在我没去过公司,也没选材料,没有给装修公司造成任何人力物力上的损失,所以我要求退还我所交的35999元。


投诉受理情况:依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导则》、《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纠纷处理程序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投诉属于第 九条争议双方曾在消费者协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新证据的; 和 十一 条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的情况,因此不予受理,请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申请仲裁或者起诉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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