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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室内装饰企业实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通知-成经发【2000】2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06   浏览数:2607    分享到: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劳动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轻工业局

成都经行发【20002


关于成都市室内装饰行业实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通知


成都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室内装饰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室内装饰业已经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贯彻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1999177号转发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促进提高劳动者素质,在我市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的装饰设计施工队伍,发展室内装饰业,现将我市室内装饰行业实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管理岗位和工种的人员,必须经申请、培训考核、审批办理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轻工、劳动、质监、工商等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能划分,各司其职,共同推行室内装饰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制度。

二、持证上岗范围

1、 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办理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执行QB18389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经批准,颁发甲、乙、丙、丁四级资质等级证书。

2、 管理人员持《资格证书》上岗。必须持证的管理岗位:①项目经理分甲、乙、丙、丁四级②预算员③施工员④质检员⑤安全员。

3、 技术工人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企业用工的有效证件,也是出国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有:

①装饰装修工(包括抹灰工、建筑油漆工、金属门窗工)。

②室内成套设施装饰工。

③手工木工(包括家具手工木工)。

④维修电工。

⑤管工。

装饰美工(包括商业美工、装饰美工)。

三、培训考核颁证

成都市室内装饰资质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批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按有关规定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和室内装饰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成都市室内装饰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办理室内装饰技术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室内装饰行业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制度,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凡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法规处罚。

本通知从200071日起实施。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劳动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轻工业局

OOO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室内装饰 职业技能 持证上岗 通知

送: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劳动厅,省轻工总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国家轻工局,市政府办公厅,本市各区县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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