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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2号文:协会关于征集消委会消费服务专家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19-02-14   浏览数:3117    分享到: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关于公开征集室内装饰行业消费咨询专家的公告

(→19年2号文:协会关于征集消委会消费服务专家的公告-点击下载


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监理、室内环境检测治理相关企业及机构:


为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适应消费维权事业发展的新需求,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多年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大量专业的咨询和建议。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省消委会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咨询专家。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专业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行业工作指导消费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部署,特面向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征集消费咨询专家,参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专业咨询服务等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乐于为消费者及消委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所从事专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精通商品或服务专业知识并具有专业实践经验。

(三)自愿参加消费维权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谋私利。

二、专家权利

(一)有权行使消委组织所授予的权利。

(二)有权向消委组织反映商品和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三)免费参阅省消委会提供的报刊信息。

(四) 有权参阅省消委会工作简报。

(五)受消委组织委托可代表消委组织发表专业的意见或建议。

(六)有权向省消委会提出解除专家身份的申请。

三、专家义务

(一)协助消委组织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四川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参与对商品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参加消委会组织的消费调查(体察)、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消费纠纷调解等维权活动,向消委组织反映情况;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接受消委组织委托,对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重大维权案件等进行调查、研讨,提出咨询意见。

(四)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为各级消委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委组织的声誉。

(六)不得擅自发表有违消委组织工作宗旨的言论;不得以省消委会所聘职务牟取个人私利。

(七)协助消委组织完成其他工作。

四、专家任期

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消费咨询专家任期为两年。

五、工作保障

凡由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涉及消费咨询专家活动的必要经费由省消委会提供。

六、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专业专长证明及报名表材料,寄送到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传送邮箱:493285084@qq.com,相关纸质资料寄送至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地址: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028-86782133,13568826928


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报名表19年2号文:协会关于征集消委会消费服务专家的公告-点击下载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9年2月14日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消费咨询专家报名表

填表日期: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技术职称

特长及爱好

主要研

究方向

通信住址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所获证书(相关证书复印材料附后)

个人自荐(请结合个人情况填写,不超过1000字)

详细材料可附后

推荐单

位意见

省消委会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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