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2015年度资质年检的通知
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
根据《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定于2016年1月6日起对由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进行2015年度资质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2016年1月6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范围与年检机关:凡于2015年6月30日前颁发并且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截止于2016年3月31日的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年检。年检申报机关为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三、年检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一)“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年检申报表”一份(见附件)及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电子版).
(二)“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
(三)凡“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需要变更相关注册内容的,需要提供企业出具的变更说明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四)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规定:
1、持有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的企业,需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参加行业统一的政策法规、安全、防火、技能等相关培训,相关岗位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相应的专业证书。
2、室内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应配备具有专业证书的室内设计师、助理室内设计师6名以上;设计丙级资质,应具备具有专业证书的室内设计师、助理室内设计师3名以上。
3、室内装饰企业施工乙级资质:应配备具有专业证书的项目经理6名,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设计员9名,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30名;施工丙级资质:应配备具有专业证书的项目经理3名,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6名,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20名;施工丁级资质:应配备具有专业证书的项目经理1名,施工、预算、质检、安全员3名,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10名。
4、室内装饰监理企业乙级资质:企业应具有取得专业证书的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不少于20人,其中取得高级专业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
5、室内装饰企业资质其他等级的年检,请参照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企业在行业征信数据库中,有严重的不良经营记录或未解决的质量投诉以及企业有重大安全事故,“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或暂缓年检;。
五、年检程序:
1、年检的单位应按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先进行自检,填写资质年检申报表并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送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资质部)审核。
2、年检机关对参加年检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做出年检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凡年检合格的单位,由年检机关统一换发新证;凡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年检机关将视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延期转正、限期整顿、降级以至取消资质等级处理。
3、年检结束后,年检结果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网上查询并在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网站予以公告。
六、应注意的问题:
1、年检申报表需如实填写,无涂改,其它应提交的资料应按要求逐项准备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机关。
2、凡属本通知规定年检范围内无故不参加年检的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均视为年检不合格予以公告。
3.持证上岗人员的相关专业证件,达不到持证上岗人数规定要求的企业,应与协会联系,在年检期限内,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法规、安全、防火、等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4.因特殊情况,未在本规定年检期限内参加培训和年检的单位,可以提交培训资料并申请补检。
请参加年检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认真准备资料,搞好自查工作,按要求报送资料,共同做好岗位技术人员培训和2015年度的资质年检工作。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资质部、培训部)
地址: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312室)
电话:028—86782133 13568826928 传 真:028—86782133
网址:www.cidasc.org 邮箱:cidascs@163.com
联系人:李辅成 QQ493285084
附 件:“室内装饰资质年检申报表”在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资质部、培训部办公室)领取、或在协会网站www.cidasc.org下载。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