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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室协关于征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意见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数:718    分享到: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标准技术委员会

关于征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SCIDA21001—2019

修订意见的通知

全川室内装饰行业相关企业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SCIDA21001—2019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标准》T/SCIDA 11001—2019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制定,具备科学合理、经济适用、适度的前瞻、可操作等特性,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是其中要求最严的标准,是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达到工程至高品质的首选标准。

    两项《标准》于2019年发布、实施,按规定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公布,后被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委员会载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费纠纷调处指南》;历经四年多的实践应用。2023年11月27日,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专家组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SCIDA21001—2019抽检并形成了《团体标准检查评价报告》(报告编号:QBJP-2023-74)评价意见:“未发现不能反映产品质量特性的情况”;“标准主要技术要求可验证、可操作”,作出了“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等客观评价,得到了政府质量检测等有关部门的肯定。

    现依据《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团体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团体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等规定,按计划启动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TSCIDA21001—2019团体标准进行复审修订,以确保标准的时效性等,同时向全川室内装饰行业相关企业征求修订意见。

    修订意见要求:满足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指标应严于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上达到“四新”技术的发展水平,且适应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具有科学合理、经济适用、适度的前瞻、可操作等特性。敬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标准》提出宝贵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标准技术委员会

    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

    单位地址:成都市福兴街30号轻工大厦13楼12—14号

    联系方式:负责人:李国祥  手机:15808136313  028—86782133

    回执邮箱:3752196656@qq.com

相关企业请扫描二维码加咨询服务:标准技术服务群 (二维码)

    附:《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


    特此通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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